外貿領航
首頁展會信息 > 如何看待短視頻侵權「視頻剪輯侵權問題一般有哪些」

如何看待短視頻侵權「視頻剪輯侵權問題一般有哪些」

來源:互聯(lián)網 2024-09-14 18:04:11

正文字數共計6482字,大約花費20分鐘閱讀時間。

5月21日,奧迪聯(lián)合劉德華發(fā)布的視頻廣告“人生小滿”上線,高質感、大制作,誠意十足,也引來了一片叫好,然而這樣用心的一段作品,卻因為文案抄襲他人作品而慘遭打臉,導致奧迪品牌及劉德華先生雙雙陷入輿情危機。無獨有偶,之前一位短視頻博主好不容易發(fā)個短視頻火了,結果因為其中使用的字體侵權,而倒賠9萬,瞬間悲喜兩重天。2021年,抖音某用戶使用瀘州老窖的廣告音樂及部分廣告文案用于拍攝短視頻,雖然取得了不錯的流量,卻因為侵權而被品牌方索賠7萬,“多么痛的領悟”。

隨著國內各大短視頻平臺業(yè)務的飛速發(fā)展,因為短視頻侵權引發(fā)的糾紛越來越多。為了幫助大家避坑,我們檢索和整理了常見的十種侵權類型及相關案例,建議有需要的朋友保存,以免掉坑付出慘重代價。

一、音樂類侵權

很多視頻發(fā)布者在短視頻當中使用的音樂素材的時候,只考慮是好不好聽,是不是很火,卻沒有注意到使用的是未經授權的音樂素材,導致短視頻的配樂侵犯他人版權。2019年“papi醬”旗下公司papitube因其推廣的自媒體視頻配樂侵權而導致被訴索賠,就屬于此種情形。也有的朋友提出,“那我就直接用平臺里自帶的音樂資源,總不會侵權了吧?”。確實,使用平臺自帶的聲音資源是相對安全的,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別出現“視野盲區(qū)”,例如:抖音自帶的音樂也只能在抖音上面使用,相關短視頻在別的平臺是不能用的。

“案例:(2019)京0491民初22014號

案情:

原告是國內專業(yè)的音樂版權授權與音樂版權定制服務公司,2019年3月19日取得音樂《Walking Onthe Sidewalk》版權獨家專有使用權以及維權權利。2019年1月8日,原告發(fā)現其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涉案音樂作為背景音樂制作名為“20180804期2018最強國產手機大測評”的商業(yè)廣告推廣短視頻,并將該視頻上傳至“酷燃視頻”通過自媒體賬號“Bigger研究所第一季”傳播,該視頻播放近600萬次,轉發(fā)近4萬次,評論超5萬次,點贊近3萬次。原告認為被告已侵害涉案音樂錄音制作者的復制權、發(fā)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并就此提起訴訟。

法院裁判觀點:

被告在制作短視頻使用未經授權的涉案音樂并將其上傳至網上的行為侵犯了涉案作品錄音制作者權中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權能,構成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fā)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二、圖片、視頻類侵權

使用未取得版權的圖片、影視作品或網絡節(jié)目的視頻素材,包括將他人攝影作品、短視頻、長視頻片段等作為自身短視頻的組成部分,或干脆對影視劇長視頻進行切條、剪輯后進行搬運播放等,均有可能構成侵權。此外,圖片、視頻素材交易平臺,由于其內容來源的開放性和管理漏洞的問題,同樣存在平臺上開放交易的版權內容本身也侵犯他人版權的問題,因此廣大視頻作者在購買素材版權時,仍需謹慎審查交易對象。

“案例2.1:(2021)粵0192民初7571號

案情:

原告于2020年9月4日通過抖音賬戶“tonydchan”在抖音平臺發(fā)表視頻作品《昨晚月升真紅,我還以為你出不來呢~》。此后原告發(fā)現被告在其抖音賬戶發(fā)布了原告的視頻作品,遂實施取證并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裁判觀點:

被告未經原告授權許可,擅自將案涉作品用于其抖音號中,以“公之于眾”的方式展示在開放性的、不特定任何人均可瀏覽的網絡平臺上,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案涉作品,侵犯了原告對案涉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案例2.2:(2020)川0193民初1441號

案情:

原告是西藏攝影愛好者, 并于2014年9月26日完成包含《色達日落》等作品在內的延時攝影作品集《圣域》,依法對前述作品以及作品中每個鏡頭片段享有著作權。被告運營的“VJ師網”(域名:×××.com)是為注冊用戶提供一個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視頻作品并進行交易、交流的平臺。被告從中抽取傭金、費用等收益,該網站屬于營利性質。原告發(fā)現該網站上多家店鋪上傳原告的作品,并隨意截取、傳播、出售獲利,侵權情節(jié)嚴重被告及侵權人因此獲得巨大經濟利益。

原告認為前述侵權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署名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等,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答辯,被告本身不上傳任何作品,沒有任何侵權行為,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VJ師網站中存在的侵權視頻,沒有可供辨識的特征,且上傳者進行了剪輯拼接,即使被告盡到高度的注意義務也難以發(fā)現侵權。被告在日常經營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預防出現侵權視頻,不斷提升網站查重系統(tǒng),以提前排除侵權視頻。同時暢通投訴渠道,每個視頻頁面中都明確標注投訴方式,并在一天內予以回應解決。因此被告也不構成幫助侵權。

法院裁判觀點:

本案中,23名用戶分別通過剪輯、上傳并銷售了與《圣域》部分場景、鏡頭相同的被訴視頻。上述用戶以原創(chuàng)作者身份上傳發(fā)布侵權作品,且被告將“VJshi”水印打在侵權作品上,沒有表明原告作者身份,侵犯了作者王源宗的署名權;上述網站用戶未經原告的許可,擅自將訴爭作品經剪輯后在VJ師網上以出售的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復制件,侵犯了訴爭作品的復制權、發(fā)行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被告系網絡服務提供者,在素材交易過程中,被告亦從交易金額中抽取20%作為傭金,并將該傭金用于網站維護。

由此可知,倫索科技公司具備較強的信息管理及信息審查能力,亦具備審核重復素材的能力,而其從網絡用戶銷售的視頻中直接獲取經濟利益,應對用戶提供的視頻負有較高的審核義務。除部分用戶上傳的被訴侵權視頻中與訴爭作品的場景一致的視頻片段較少且在整段視頻中所占比例較小,難以判斷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外,其余被訴侵權視頻均大量使用或較高比例使用與訴爭作品場景一致的片段,且不同用戶上傳的視頻之間亦存在多處場景、片段重復的情形,構成重復素材,足以證明被告未盡到較高的審核義務,具有一定的過錯,構成幫助侵權。

三、短視頻直接侵犯個人名譽權、商業(yè)名譽類

很多人處于個人情緒不滿、單純搞笑或出于通過惡搞提升關注度的目的,往往通過抖音等平臺發(fā)布短視頻散步他人負面信息或歪曲表現他人形象。也有一些商家,處于商業(yè)宣傳的目的,有意無意的,對競爭對手或其產品進行負面評價、對比等,此類行為如果背離客觀依據,或過于歪曲事實,都有可能構成對他人個人名譽、商譽的損害。前面提到的瀘州老窖起訴抖音某短視頻用戶侵權一事,就屬于此種類型。而以下案例,展現的是商家之間通過短視頻損害商譽的具體情形。

“案例:(2020)魯02民初259號

案情:

原告海信公司主要從事電視機、數字電視廣播接收設備及信息網絡終端產品的研究、開發(fā)、制造與銷售,擁有中國先進的數字電視機生產線。原告于2014年推出自主研發(fā)的100英寸超短焦激光電視,于2016年推出4K激光電視,于2017年發(fā)布雙色4K激光電視。原告調查發(fā)現,被告TCL惠州公司在其運營的官方微博上發(fā)布了針對原告激光電視產品的短視頻,視頻內容在安裝過程、顯示效果以及電視噪音和漏光等方面對原告的激光電視產品進行了非客觀、不正當的評論,并且把原告激光電視產品與被告TCL電視產品進行優(yōu)劣對比,惡意貶低原告激光電視產品。原告認為被告TCL惠州公司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商業(yè)信譽和產品聲譽,給原告造成了極大損失,構成對原告的商業(yè)詆毀,遂起訴維權。

法院裁判觀點:

被告TCL惠州公司在微博及抖音短視頻上發(fā)布的被訴侵權視頻包含有虛假信息和誤導性信息,具有詆毀、貶損競爭對手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的主觀故意。被訴侵權視頻使用對比、夸大、貶損的方式對激光電視的問題進行了引人誤解的描述,明顯超出正常商業(yè)評論的合理限度,足以導致相關消費者對激光電視產品質量產生錯誤認識,進而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定和選擇,構成誤導性信息。被訴侵權視頻通過對比原告的激光電視與TCL電視,將TCL電視比喻為100分電視,使相關消費者誤認為原告的激光電視存在被訴侵權視頻中描述的見光死、漏光等問題,足以對相關公眾的判斷產生誤導,削弱原告和原告激光電視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損害了原告的商業(yè)信譽和商品聲譽。

四、肖像類侵權

在短視頻制作過程中,創(chuàng)作者使用的素材有可能包含了他人的肖像,甚至可能包含了明星的肖像,殊不知肖像權是公民人身權當中的一大重要權利,雖然通常大家都不太叫真,但碰到硬茬就要吃不了兜著走。下面要介紹的這起案例,向我們展示了,哪怕是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過程中,維權行為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也依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2021)京0491民初23837號

案情:

原告系中國煤礦文工團演員,長期從事歌曲演唱工作,在業(yè)內享有較好聲譽。2021年,因演唱歌曲《蒙山沂水我的家》與被告產生糾紛。被告于2021年2月20、21日,在抖音短視頻平臺中通過其個人抖音賬戶發(fā)布短視頻,未經允許使用原告的相關圖片并進行辱罵,給原告聲譽造成極大損害。故此,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然而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發(fā)現被告真的是案涉歌曲的著作權人,其聲討原告是有理有據的,也并沒有污蔑、誹謗或侮辱原告。一時之間,原告的起訴反而有點“賊喊捉賊”了。

法院裁判觀點:

原告在抖音發(fā)布短視頻的行為,整體來看其言論基本符合事實,并無誹謗原告的故意,不構成誹謗。被告因原告的侵權事實發(fā)表不滿,部分用語稍有過激,但尚在就事論事和正常言論表達范圍內,也不構成侮辱。但是,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本案中,被告未經許可在被訴視頻中多次使用原告肖像,且使用超出證明原告侵權的必要范圍,構成對原告肖像權的侵犯,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五、文案侵權類侵權

在短視頻當中,通過復制、轉載、抄襲、發(fā)布、冒名、篡改的方式,將他人原創(chuàng)文字作品用于短視頻的劇本、腳本、臺詞等,從而構成侵權。前面提到的奧迪廣告事件,就屬于這一情形。

“案例:(2020)滬0104民初16034號

案情:

2018年10月9日,原告在“知乎”問答社區(qū)的“等你來答”板塊中,《有哪些很重要,教練卻沒有教的駕駛技巧?》話題下,以其本人注冊的賬號發(fā)表文字作品(以下簡稱涉案文字作品)。截止原告起訴前所作的截屏顯示,涉案文字作品關注者45714,被瀏覽13177319,贊同1.1萬,854條評論2020年1月,原告發(fā)現在抖音平臺中名稱為“琦哥玩車”的賬號,未經原告允許擅自將原告的《有哪些很重要,教練卻沒有教的駕駛技巧?》文字作品改編成短視頻并公開發(fā)布,視頻中的人員所述內容與原告的作品文字內容基本一致,該賬號將視頻置頂,獲得點贊214.7萬,關注105.7萬。

法院裁判觀點: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根據原告提供的知乎網頁頁面及作品登記證書等可以認定涉案文字作品的作者系原告,其享有著作權。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署名權、復制權、改編權、表演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被告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擅自將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涉案文字作品內容改變、翻拍成短視頻,并在“抖音短視頻”中公開播放,未標注作者姓名或作品來源,使得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以下載、瀏覽或其他方式獲得該涉案文字作品,故被告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權、復制權、改編權、表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六、短視頻二創(chuàng)類侵權

未經授權表演、翻拍、改編相聲曲藝節(jié)目、錄音、廣播、影視劇、長視頻等作品,這都可能構成侵權,不要以為翻拍改編就沒事啦,作品改編權您可聽說了?

“案例:(2020)京0491民初35084號

案情:

原告對《大話天仙》作品享有獨家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有權以自身名義向侵權第三人主張權利。被告系“東方網”(域名:www.eastday.com)的開發(fā)運營主體,擁有龐大的粉絲群,具有較大影響力。被告未經原告許可,為其商業(yè)目的將未獲取使用授權的《大話天仙》作品在網絡上予以傳播,客觀上給原告造成了損害后果,被告的行為構成了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被告辯稱,本案所涉及的作品事實上是用戶行為與原告作品相結合的二次創(chuàng)作作品,我們直接使用的是二次創(chuàng)作的成果,并沒有直接對原告作品進行直接全部影片的侵權,網站的運營商,確實已經相對尊重網絡現狀和政策。

法院裁判觀點:

涉案的平臺有多個涉及涉案影片《大話天仙》片段視頻,時長大部分為兩至三分鐘,經比對涉案短視頻,僅是每個短視頻附有一個標題,內容與完整版影片對應的片段基本一致。被告經本院明確釋明的情況下,仍拒不提供有效、真實的網絡用戶信息,故對其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抗辯不予采信,其涉案行為構成對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應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

七、商標類侵權

在短視頻中擅自使用受版權保護的logo、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和標識標記或者直接搬運包含前面各類商業(yè)標識的短視頻等,都有可能構成侵權。

“案例:(2021)京73民終478號

案情:

原告經合法授權取得“熱血江湖”在第9類、第41類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經《熱血江湖》漫畫著作權人授權,依法取得該漫畫在中國地區(qū)獨占的手機游戲改編權。原告開發(fā)的使用“熱血江湖”作為名稱的網絡游戲獲得眾多榮譽,該游戲目前處于行業(yè)領先地位。原告發(fā)現,被告未經授權,在通過“抖音短視頻”“今日頭條”為其經營的《熱血群俠》《熱血江湖傳》等游戲投放廣告并提供游戲下載服務時,在宣傳和游戲名稱中使用了與原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其宣傳和推廣中還使用了“正版授權”等虛假宣傳語,以及使用了原告游戲中的多個游戲元素,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故此提起訴訟。

法院裁判觀點:

被告在手機游戲的名稱和對該游戲的推廣中使用“熱血江湖傳”,系在相同類別上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該行為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構成商標侵權行為。故被告應承擔侵權責任并賠償損失。

八、字體類侵權

這個是很多人容易忽視的,開篇講的賠了10萬的案例就是字體侵權,其實絕大部分電腦字體都是有版權的,建議使用抖音等短視頻平臺自帶的字庫。且還是要提示一下,千萬不要發(fā)到別的平臺去。

案情:

因翻唱《西游記》主題曲、《好漢歌》等走紅的外國抖音博主“巴哥Bart”,在抖音上的粉絲一度達到1117萬。他的視頻中,為演唱的歌曲大量使用了歌詞字幕,結果就踩了字體的坑,被北京漢儀公司指控字體侵權并索賠數萬元。

九、專利、獨創(chuàng)設計類侵權

現在抖音短視頻的電商業(yè)務已經處在高速發(fā)展階段,短視頻或直播侵犯他人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外觀、技術等專利權或其他獨創(chuàng)設計,是很多帶貨博主一個不小心就會犯的錯誤。千萬不要以為誰家的貨你都能帶,要取得版權方或者品牌方的授權;甚至有的產品干脆就是盜版別人的專利,自己要先看清楚,不然掙的錢還不夠賠的。

“案例:(2021)浙0502民初5737號

案情:

原告是一家專門設計、生產、銷售兒童原創(chuàng)漢服的企業(yè),獨創(chuàng)設計了多款漢服繡花圖案。原告發(fā)現被告生產、銷售、展示的漢服與原告的美術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被告未經原告授權,為謀取非法利益,擅自在其經營的抖音賬號、抖音店鋪、天貓店鋪及其生產銷售的漢服商品上展示、印制有與涉案美術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的圖案,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且被控侵權的漢服商品銷量可觀,給原告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故此,原告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下架侵權商品并賠償損失。被告辯稱:案涉漢服的樣式、圖案均由被告自行創(chuàng)作設計,并進行了美術作品登記,取得了作品登記證書,不構成侵權。

法院裁判觀點:

原告已提交作品原圖、創(chuàng)作文件、作品登記證書、印制有案涉美術作品的服裝圖片等證明權屬及發(fā)表情況的證據,能夠證明其系案涉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被告相關作品均與原告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其雖對相關美術作品進行了作品登記,但創(chuàng)作完成時間均晚于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創(chuàng)作完成時間及公開時間,被告也未能提供有效的作品創(chuàng)作初稿,不足以影響原告享有案涉作品的著作權權屬,被告在案涉童裝上使用的侵權圖案亦不具有合法來源,故此被告構成侵權。

十、非法抓取他人短視頻資源構成不正當競爭

這個屬于有一定技術含量的侵權方式,但往往侵權規(guī)模大,造成的侵權損害也較大,在防御手段上,也往往需要采取一定的技術手段。常見于各大短視頻平臺或具有短視頻功能的APP之間。

“案例:(2019)京0108民初35902號

案情:

原告是抖音APP的運營方,在運營過程中投入資源,吸引用戶發(fā)布短視頻、積累用戶、短視頻內容,吸引用戶觀看、評論、分享,帶來流量,原告與用戶有協(xié)議已獲得用戶授權,因此原告對抖音APP當中的短視頻、評論等各類信息資源,享有合法的權益。原告發(fā)現被告運營的“刷寶”APP,通過技術手段,大量抓取抖音平臺當中的短視頻資源及評論等數據,并用作自身APP的數據資源,為自身經營服務。原告遂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被告答辯:相關視頻不能證明來自抖音APP;相關視頻為用戶上傳,被告未實施侵權行為。

法院裁判觀點:

經原告舉示證據證實,被告運營的“刷寶”APP當中的相關視頻,含有加入暗記的抖音VID碼,可以證明被告采用技術手段或人工方式獲取來源于抖音APP中的視頻文件、評論內容,并通過刷寶APP向公眾提供。被告未通過正常運營APP產品,吸引用戶、培育市場、建立競爭優(yōu)勢,而是直接獲取原告商業(yè)資源,掠奪經營成果,爭奪流量及用戶,削弱了原告的競爭優(yōu)勢,已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并賠償損失。

最后再重點提示一下,互聯(lián)網上任何侵權動作和內容都可能被清清楚楚地記錄在案,現在沒人找你麻煩,很有可能只是你還沒有做大,在你這撈不到油水而已,所以別有僥幸心理。建議你按照以下指引,做好短視頻侵權風險的排查工作:

本文作者

聲明:

本文由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創(chuàng),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得視為德恒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如需轉載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內容,請注明出處。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lián)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CopyRight ? 外貿領航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