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領航
首頁海外營銷 > 海南省個人所得稅政策「海南個人所得稅」

海南省個人所得稅政策「海南個人所得稅」

來源:互聯網 2024-09-13 10:04:05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20]32號 2020-6-23

海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所得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三、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四、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由海南省商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五、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6月23日

個人解讀:

一、能否享受這個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關鍵取決于能否認定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那么具體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具體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呢?我也電話咨詢了下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和海口稅務局,進一步證實了目前執行的認定標準為:

1.繳納社保在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無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緊缺人才,須提供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2.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海南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施動態調整)。

海南省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目前清單的確定原則主要就是根據社保和收入指標確定的,對工作人員具體從事的行業和職位沒有嚴格的限制。

3.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哪些收入算來源于自由貿易港呢?比如一個人的工作性質需要全國各地出差,他從海南公司取得的收入算是來源于海南的收入嗎?----是的,海南公司發放的算做海南的收入,如果是其他城市所在的公司發放的工資就不算做取得來源于海南的收入,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這里的收入達到30萬并不代表你收入達到30萬就享受了15%的稅收優惠政策,因為政策規定是稅負率不是稅率,稅負率=實際繳納的個稅/工資總額,我測算了一下,稅前年收入達到46.9萬且沒算社保、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下稅負率才達到15%,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你的收入達到約50萬以上稅負才會超出15%,因為一般都會有些社保及專項附加扣除費用的。

三、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經營所得,個人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也是可以享受該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僅僅局限于工薪所得。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CopyRight ? 外貿領航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