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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餐飲「遇到職業打假人起訴我」

來源:互聯網 2024-08-28 19:04:07

——本文系紅網第五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淘寶網近期起訴了一批“職業吃貨”(職業打假人的一類,收貨后要求僅退款不退貨),每案索賠1元錢。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做出了判決,認定被告的惡意退款行為明顯不符合常人的購物習慣,損害平臺正常運營秩序,判決被告賠償淘寶網經濟損失1元以及律師費1萬元。作為12月2日《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發布之后的第一案,這個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關于職業打假該不該被寬容的問題,其實早在前幾年就有很多討論,主要集中在兩個對立面,一部分人認為職業打假人能夠有效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例如著名職業打假人王海就在打假生涯中揭露了諸多品牌的產品質量問題。但是,另一部分人認為,職業打假僅僅是為了謀取個人利益,許多商戶和平臺受限于維權成本太高,而選擇花錢消災。在筆者看來,職業打假是特定時代的特定產物,我們可以理解它的產生和存在,但是絕不能鼓勵其發展,國家出臺限制職業打假的法律法規是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

首先,職業打假并不能有效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職業打假人王海曾直言:“打假和正義無關,賺了錢才能更高尚?!鄙鲜兰o90年代初,消費者維權意識薄弱,市場上假冒偽劣產品橫行,王海的“挺身而出”讓民眾對他寄予了“打假斗士”“不畏強權”的形象期待,而對比“打假和正義無關”的坦言,確實讓人大跌眼鏡。民眾對于職業打假人的認識停留在過去無疑是不對的,如果說最初的職業打假行為,喚醒了消費者權利意識,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那么現在,如果還將改善消費環境的希望寄于職業打假群體,顯得越來越不實際。

其次,在法律沒有規定相關權責的時候,職業打假是在法律保護的框架之內操作,我們承認職業打假群體存在的合理性,承認它有一定的作用,客觀上能夠抬升商家不誠信經營的成本,但在維護市場環境的根本問題上,它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典型的情況是,職業打假人以經濟利益目標的維權,對制假商家的成本抬升,并不能促使企業改變經營方式,同時也不能給消費者帶來真正的權益保護,更難將這樣的行為變成對法律完善的推動力。

最后,維護社會的正常交易秩序,是交易雙方建立在誠實守信和遵紀守法的基礎之上完成的。消費者維權過程應該是法律制度無差別的保護,執法過程無偏袒的保護,交易雙方的共同自覺遵守,而不是一部分人打著維權的幌子,做著實際上破壞營商環境的事情來體現。

新規下職業打假人的敗訴第一案,標志著時代的進步,我們每個人都能通過法律制度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人人都是“打假人”的時候,又何須職業打假人呢?

文/馬金鑫(重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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